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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信貸

如題 不知道這問題能否在這版詢問,如不能小弟在刪除 以下文長 想請問一下,我在幾年前很愛花樂,所以常常刷卡或是利用現金卡 支出超過我的月收入,導致每期都是還款最低應繳金額 等到最後發現時,財務已經滾出很大的洞 後來有透過債務協商的部分,將我的各家銀行信貸跟卡債整合 總共整合了18萬,現在因為工作穩定,薪水也很多 這筆債務整合的部分在今年一月還完了,也因為這樣讓我不想再辦理信用卡 也不想再動用銀行借款的方案,但最近有再學習理財 了解到個人信用的重要性,所以想要再重新辦理信用卡,額度不高也沒關係 想從現在開始慢慢培養個人跟銀行的信用 我想問的是 1. 辦理債務協商後,是要等一年後註記消了才能再辦理信用卡嗎?也就是明年一月再申請? 還是需要再更久? 2. 有上網查過,如果有辦過債務協商的銀行基本上就可以放棄了,因為不會過件 我之前整合債務的銀行是 玉山 國泰,這兩間也是我現在比較習慣的銀行 如果不能辦了,有甚麼辦法可以再重新恢復嗎?還是這一生都等於跟這兩間銀行說掰掰了? 以上,謝謝各位幫小弟解惑

文章來自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creditcard/M.1492479222.A.24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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